聘请顾问,少赔80%
点击:3929 日期: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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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接受某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委托,代理与职工吕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吕某因不规范操作导致左手臂被机器导辊压伤,要求与事务所法律顾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事务所法律顾问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160337.86元。
在接受委托时,事务所全面了解了案情,认真研究了案宗材料及相关鉴定文书时效,最终从法理上,事实上找出了解决之道。最终,在不懈努力下,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使单位赔偿降低近80%。律师通过灵活地运用法律规定,巧妙地设计诉讼策略,维护了事务所法律顾问单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