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兆科业务领域兆科国际公益活动招贤纳士联系我们收费标准
企业顾问知识产权房产征地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征地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知识产权企业顾问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
手机:18046972867

成功案例

当前位置:兆科PC首页-综合 > 成功案例 > 刑事辩护

【抢劫】李某以抢劫罪被捕,律师介入,公诉机关变更罪名,最终获轻判

点击:1475 日期:2018-03-23 选择字号:

委托人:李某,因寻衅滋事罪一审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案情简介:2014年9月3日22时,李某伙同“高佬”等三人在杨某经营的麻将馆打牌,后以输钱为由以刀威胁、殴打杨某索要5000元。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涉嫌抢劫罪逮捕。律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向公诉机关提出了法律意见。

辩护意见:本案李某如被确认犯抢劫罪,至少判三年以上。律师介入后,经会见李某和作必要的调查,向公诉机关提出,李某的行为不是暴力威胁占有他人财物,而是“强拿硬要”,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不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在起诉时确认李某的罪名为寻衅滋事罪。

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