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兆科业务领域兆科国际公益活动招贤纳士联系我们收费标准
企业顾问知识产权房产征地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征地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知识产权企业顾问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
手机:18046972867

成功案例

当前位置:兆科PC首页-综合 > 成功案例 > 合同纠纷

帮助朱先生免于赔付违约金

点击:3691 日期:2018-03-23 选择字号:

朱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合同签订后,刘某离开厦门回到老家,朱某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刘某因路途遥远,往来佛山不方便,未与开发商及朱某办理房产过户事宜。朱某自行办理了过户事宜并垫付了契税7万余元,后朱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承担违约金30余万元。刘某接到传票后,积极与朱某协商解决,愿意以10万元调解被朱某拒绝。

接受刘某委托后,经梳理发现,刘某与朱某签订买卖合同后又办理了全权委托,并对委托书进行公证。律师抓住委托关系进行答辩,朱某作为刘某的受托人,有权利和义务办理刘某所委托的事项,朱某代为缴纳一手房产权费用的受托行为,代表了刘某的行为,因此,刘某不存在违约。经清晰的法律关系分析,最终法院判决刘某不存在违约情形,仅需支付朱某代垫的契税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