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问律师、请律师_选广东优秀律师团
收购兼并破产重组国际业务
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侵权调查
房产纠纷商品房案二手房案
合同买卖债权债务合同起草
减免罚金强奸犯罪减刑缓刑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劳动合同
离婚纠纷财产纠纷继承纠纷
事故赔偿事故诉讼伤残鉴定
2017年11月,李月玖与永航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2017年12月28日,李收到接房通知验房时,发现房屋生活阳台铁栏杆与公共露台铁栏杆相连,且有室外电线搭在该公共露台的铁栏杆转角处,李便以房屋需要整改为由不予接房。永航公司不允,李遂诉至法院,要求整改。
【判决】 房屋虽验收合格,但公共露台搭接的室外电线不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李月玖有权拒绝接房,永航公司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