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与吴某约定将姚某所有的但未取得房产证的位于某区某区段的房子作价100万元转让给吴某,期间因房市价格上扬,姚某借故不动产权证还未办下,不通过户,一直不再接收吴某其他购房款,并假意签订了变更约定,之后姚某在取得房产证以后私下将房屋另行转让给张某。吴某与其交涉无果后,委托律师代理此案,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在庭审中,姚某辩解是因吴某未按约支付余款。但经律师调查后,主宰姚某是故意另将房屋转让他从,获取差价约40多万元。补充协议是恶意假签。申请房屋市价评估为15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姚某退还吴某购房定金额10万元,赔偿吴某损失50万元,评估费、诉讼费由姚某承担。